市政施工总包二级公司资质怎么转让

市政施工总包二级公司资质是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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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工总包二级公司资质是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业务,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利水电、环保、市政园林等工程。市政施工总包二级公司资质的转让是指原有资质企业将其资质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从而使后者获得市政施工总包二级资质的行为。市政施工总包二级公司资质的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下面将分别介绍。

转让程序

市政施工总包二级公司资质的转让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资质转让协议:双方企业签订资质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方式、时间、责任等事项。

2.资质审核:双方企业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转让,提交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产评估报告、资质转让协议等,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是否符合资质转让的条件。

3.资质批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出具资质转让批准文件,将原有资质企业的市政施工总包二级资质注销,将新的资质企业登记为市政施工总包二级资质企业,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4.资质备案:新的资质企业在领取资质证书后,应在30日内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转让条件

市政施工总包二级公司资质的转让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资质企业条件:原有资质企业应具有完整的法人资格,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欠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等。新的资质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与市政施工总包二级相当或更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具有与市政施工总包二级相当或更高的经营规模和信誉度,具有与市政施工总包二级相当或更高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等。

2.资质项目条件:原有资质企业应在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两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并取得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新的资质企业应在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并取得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3.资质人员条件:原有资质企业应具有足够数量和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有一名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和一名注册造价师(市政公用工程)。新的资质企业应具有足够数量和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有两名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和两名注册造价师(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施工总包二级公司资质的转让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资质转让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市政施工总包二级公司资质的转让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双方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转让的目的、意愿、条件和风险,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和时间,制定详细的转让方案和计划,做好相关的准备和安排,以保证资质转让的顺利进行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