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苏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需要什么材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证,是由文化部颁发的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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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证,是由文化部颁发的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资质证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类目包括游戏、音乐、动漫、直播等,涉及到网络文化内容的发布、传播、交易等方面。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要续办。

如果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发生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重大变更,需要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苏州市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需要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 公司变更申请报告(加盖公司公章);
  • 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树状图,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一级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简历;
  •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 业务发展说明(包括业务发展计划及技术方案、网络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新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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