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一、西安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果,有什么不良后果吗?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予核准,不得使用;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3、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违法办理清算注销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并不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也不会被限制高消费。
二、西安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原因有那些?
1、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2、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变更登记,情节严重的;
4、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5、虚报注册资本或者抽逃转移资金,情节严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越权经营和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